本文根据截至2026年10月30日的公开新闻报道撰写。检方上诉和民事诉讼仍在法庭审理中,因此我们不评论任何一方的是非。依照法庭禁令及《2001年儿童法令》第15条,我们不公开被告的姓名或任何可辨认其身份的资料。
2025年10月,八打灵再也万达镇(Bandar Utama)一所中学的一名中四女生遇害。被控的是同校一名14岁的男生。2026年9月,莎阿南高庭裁定他在案发时精神失常,判他无罪,并下令将他送往精神病院拘留治疗。
这项裁决引起公众强烈反应,很多人不明白:造成他人死亡的人,为什么会被判"无罪"?本文用浅白的方式,说明法庭所依据的法律,以及案件接下来的发展。

重点摘要
- 在马来西亚,未满18岁的儿童可以被控谋杀,但不能被判死刑。
- 根据《刑事法典》第84条,如果一个人因精神失常而无法知道自己在做什么,或不知道那是错误的,他的行为不构成罪行。
- 被告必须以"相对可能性"的标准证明这一点,通常要靠精神科医生的证据。
- 以这个理由被判无罪,并不等于获释。当事人会被安全拘留(本案是精神病院),直到统治者另有决定。
- 检方已经上诉,受害者家属也另外提出了民事诉讼。
案件经过
根据警方声明和新闻报道,事件发生在2025年10月14日早上的校园内。一名老师听到女生求救后赶到,男生在校内被制服,没有反抗。警方起获两把刀,并为一百多名证人录取口供。警方表示,没有发现两人之前有任何纠纷,也没有发现涉及霸凌。
案件在法庭的进展
- 2025年10月22日:男生在八打灵再也推事庭被控《刑事法典》第302条谋杀罪。由于只有高庭能审理谋杀案,当时没有记录答辩。
- 2025年底至2026年1月:他被送往接受精神科观察,之后被评定为适合受审。
- 2026年2月:他在莎阿南高庭不认罪。
- 2026年8月:案件开审。8月13日,法庭裁定控方已成功建立表面证据,要求他出庭自辩。辩方传召了一名法医精神科顾问医生作证。
- 2026年9月14日:高庭以精神失常为由判他无罪,并下令将他拘留在霹雳华都牙也精神病院(Hospital Bahagia Ulu Kinta),听候雪兰莪苏丹发落。
- 2026年9月下旬:总检察署向上诉庭提出上诉。
- 2026年10月1日:受害者家属在吉隆坡高庭提出民事诉讼。

儿童被控谋杀
根据《刑事法典》第302条,谋杀罪可判死刑,或30至40年监禁加鞭刑。但对儿童,《2001年儿童法令》有不同规定。第97条订明,犯案时未满18岁的人不能被判死刑;如果罪成,法庭会改为下令将该儿童拘留,听候统治者发落。

《儿童法令》也保护儿童的身份。媒体和公众不得公开涉及刑事诉讼儿童的姓名、学校、照片或任何可辨认身份的细节。本案中,法庭也特别下令保护男生的身份。
第84条:精神失常的辩护
《刑事法典》第84条规定:如果一个人在行事时,因精神失常而无法知道该行为的性质,或无法知道自己所做的是错误或违法的,那么他的行为不构成罪行。

这个标准很严格。单单有精神疾病是不够的,关键在于:案发那一刻,疾病是否让他失去了理解自己行为、或知道那是错误的能力。根据《1950年证据法令》第105条,举证责任在被告身上,标准是"相对可能性"(balance of probabilities),比控方必须达到的"毫无合理怀疑"标准低。
根据新闻对书面判词的报道,法庭接纳了精神科证据,认为男生患有早发性精神分裂症,症状已持续多年,案发时是在妄想的影响下行事。法庭指出,这项精神科证据没有被反驳。报道也提到,他之前的症状一直被当作行为或纪律问题处理,而不是当作疾病。
"无罪"不等于"释放"
这是最常被误解的一点。根据《刑事诉讼法典》,当一个人因精神失常被判无罪时,法庭必须说明他是否做了那件事。如果是,法庭会下令将他安全拘留,并把案件呈报统治者或州元首,由他们决定拘留多久。

本案中,男生目前仍在精神病院接受治疗,没有固定的释放日期,要等到当局确定他可以安全回到社会为止。
接下来会怎样

刑事上诉:总检察署已对无罪判决提出上诉。上诉庭将审查高庭接纳精神失常辩护是否正确。截至本文撰写时,尚未有聆讯日期的报道。
民事诉讼:家属起诉了男生、他的父母和几个政府机构,认为如果当初有人正视男生心理健康的警讯,悲剧本可避免。民事诉讼与刑事案件是分开的,审理的是有没有人负有"谨慎责任"(duty of care)却没有尽到,判决标准是"相对可能性"。2026年10月22日,高庭拒绝让整个民事案闭门审理,但下令不得公开任何可辨认男生身份的资料。
家长和学校可以从中学到什么

- 认真看待孩子反复出现的行为变化,特别是退缩、奇怪的想法,或说要伤害别人。
- 看似纪律问题的行为,背后可能有医疗原因。让医生或精神科医生做正式评估,可能会带来改变。
- 任何暴力威胁都应立即通知学校,必要时报警,并记录对方说了什么、在什么时候说的。
- 学校应该有清楚的程序,把对学生心理健康的担忧转告家长和专业人士。
如果您的家人涉及刑事案件
当孩子被逮捕或被控时,最初几天的决定可能影响整个案件,包括是否申请精神科评估。儿童有权获得律师代表,父母或监护人应从一开始就参与。如果您的家人需要刑事案件方面的意见,欢迎联系 Jack Law Chambers,安排保密的首次咨询。
我们向失去女儿的家庭致以深切慰问。本文仅为一般资讯,不构成法律意见。每个案件的情况都不同,请就您的具体情况咨询律师。
参考资料
本文的案件资料来自以下公开新闻报道,我们并未查阅法庭文件。链接会打开各媒体的网站。
新闻报道
- 马来邮报(2025年10月15日):警方申请延扣少年嫌犯
- The Vibes(2025年10月):警方为127名证人录取口供
- Sinar Daily(2025年10月22日):少年在八打灵再也推事庭被控谋杀
- 马来邮报(2026年2月12日):被告在高庭不认罪
- 星报(2026年8月13日):高庭要求被告出庭自辩
- Media Selangor(2026年9月):精神失常裁决的判词理由
- 当今大马(2026年9月):检方向上诉庭提出上诉
- 星报(2026年10月3日):受害者家属提出民事诉讼
- 马来邮报(2026年10月22日):高庭拒绝民事诉讼闭门审理
相关法律
- 《刑事法典》第84条及第302条
- 《2001年儿童法令》第15条及第97条
- 《1950年证据法令》第105条
- 《刑事诉讼法典》第347条及第348条